身處海外華人樓花買家 延期2周成交罰逾萬元
接開發商通知僅得約兩周準備
【明報專訊】一名身處海外的華人近日在購買溫市柏文樓花時,因延期成交,被罰款逾萬。她表示,自己收到成交日期通知時,僅剩不到兩周時間準備,根本來不及落實資金,由此呼籲開發商考慮到疫情因素,制定較人性化的條款。
目前身在新加坡的Michelle表示,她以180萬元購置了某本地知名建商位於溫市太平洋街(Pacific St.)的柏文樓花。今年5月,開發商以郵件通知,因尚未拿到溫市府的居住許可證(occupancy permit)及省府田土廳(Land Title Office)的物業計劃(strata plan)批覆,預計成交日期將在「今年仲夏至年底」。
「因日期設置得很模糊,我當時以為有大把時間準備資金」,Michelle說﹕「誰知到了7月26日,開發商發郵件通知,已將成交日期定在8月9日,這意味着,扣除節假日,只剩下10天左右的時間。」
Michelle表示,礙於各項限制,匯款不易,貸款亦無法立刻到位,再加上與身在溫哥華的過戶律師只能依靠郵件往返,交流不暢,當時自己不得不將成交日期延至8月23日,由此被開發商罰款1.5萬元,每一日罰金高達1,000元。
「我認為,開發商的政策可以更人性化一些」,Michelle說,自己有透過律師找開發商解釋,但罰款一事仍毫無迴旋餘地。她說,猜測有其他人在疫期亦遇到了類似難題,望透過本報將這段不愉快的經驗分享。
地產經紀Zhen Liang Zhou表示,通常開發商會在給出成交及交房日期前,先通知買家驗房,「這時,有經驗的經紀就會叮囑客戶去辦貸款,不要陷於被動」。
另外,疫情期間,在海外購屋很常見,建議買家在常居地找一個擁有卑詩省牌照的律師,以免因時差耽誤時間,跨洋一樣可以順利過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