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開一實習位 律師樓月獲津貼6800
【明報專訊】律政司長鄭若驊昨與律師會會長彭韻僖就管理法律人才招聘計劃(實習律師)簽署諒解備忘錄,將為合資格律師事務所新開設的每個實習律師職位提供每月6800元薪金津貼。有任職一年的實習律師認為計劃有助增加實習律師職位,但擔心實習律師會進一步變成「廉價勞工」,未能獲益。
有關計劃獲防疫抗疫基金資助,津貼最長為期12個月,實習律師職位上限130個,以在疫下創造工作機會,並確保法律專才的供應穩定充足,與政府培育法律專才以促進法治等,計劃由律師會負責管理,7月5日至11月5日期間接受申請。
有實習律師憂變「廉價勞工」
有於中小型律師樓任職一年的實習律師表示,現時中小型律師樓的實習律師薪金約1.8萬至2.5萬元,大型或國際律師樓則為4萬元或以上,認為有關計劃並不會影響大型律師樓,因無論有否資助他們都有能力負擔,相反中小型律師樓則會有意欲申請。
他說,律師會本周向會員發內部通知稱,實習律師人數由2019年疫情起顯著下跌,他相信減少的人數正正是計劃資助名額,認為計劃無疑可增加實習律師職位,可容納更多剛完成法學專業證書(PCLL)的學生。但他憂慮只有律師樓得益,並非實習律師本身。他解釋,本來實習律師都要與律師樓簽一張俗稱「賣身契」的兩年合約,以相對較低薪金跟師父「學洁v,工作量大,不少同業常感「只是跟茷示做」但不求甚解,擔心此計劃令律師樓重量不重質,令實習律師不但未獲加薪,反而進一步成為「廉價勞工」,甚至合約期限過後不獲聘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