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醫生開錯藥輕懲 死者家屬申法援覆核
【明報專訊】普通科醫生巫浩源2016年向末期腎衰竭患者4次不恰當處方藥物,最終病人多重器官衰竭死亡,醫委會今年4月底判巫浩源停牌3個月,緩刑18個月。死者家屬昨申請法援,盼司法覆核醫委會研訊小組對巫醫生懲處過輕的決定,令死者、家屬及其他醫生行為失當的投訴人均能獲公正對待。
質疑量刑無考慮有否隱瞞處方
死者阿強的家屬盧女士昨日到法援署辦理申請手續。其法律團隊認為,當阿強被巫浩源錯誤處方秋水仙鹼及甲氨蝶呤後感不適,巫浩源轉介他到東區醫院急症室時,應主動通知醫院其曾服用什麼藥物。團隊認為,研訊並無考慮巫在阿強被轉介到東區醫院時並無提及曾處方甲氨蝶呤和處方秋水仙鹼的分量一事上,是否涉及隱瞞,故量刑基礎不穩妥。
另外,法律團隊以過往類似案件為例,2012年梁錦雪案及2019年范思遠案分別判停牌24個月,以及停牌6個月、緩刑36個月,但巫浩源僅停牌3個月緩刑18個月,認為研訊小組對巫的懲處明顯輕於其他類似個案,而且未能保障投訴人的合理期望。
死者家屬認為,研訊小組的決定屬重大不公義,盼法援署早日審核申請並批出法援,好讓他們能透過司法覆核審視醫委會的研訊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