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凌杰遺願骨灰撒海 「不想留任何東西在香港」
【明報專訊】反修例示威者梁凌杰死因研訊昨繼續,死因庭傳召檢取遺物的證物警員。庭上所見由梁凌杰親自簽署登記的「綠色殯葬心願登記表格」內,其中一欄列明離世後撒放骨灰的方式,梁凌杰剔選了想將骨灰撒海,表格下方有一句手寫字:「不需任何儀式和墓位,不想留任何東西在香港」。
救護員:搶救時已無心跳
死者梁凌杰(終年35歲)前年6月15日從太古廣場4樓的工作平台墮下金鐘道不治。時任救護員許俊文當晚8時半接報,晚上9時許發現梁凌杰倒臥金鐘道,由消防員作心肺復蘇術急救。許俊文稱接手搶救後,發現梁昏迷不醒、沒有心跳脈搏,以及額頭受傷,已失去生命[象。在救護車上,梁需吸入最高濃度的純氧氣,但仍沒有反應。根據救護紀錄,梁受傷情G一欄寫上「示威人仕(士)在鐵欄外跳出」和「大概由4至5層高跳下」。
接手診治梁凌杰的律敦治醫院急症室醫生余珮鳴表示,搶救期間發現梁凌杰的鼻孔和口咽內有血、前額泛紅、左下肢瘀傷、右下肢變形和泛紅;心電圖顯示其心跳停頓,故無法量度脈搏。晚上9時33分,余為梁凌杰檢查傷勢,1分鐘後正式宣告梁不治。
死因庭接下來傳召證物警員黃啟軒作供,黃在梁凌杰生前逗留的平台位置檢取39項遺物,包括iPhone 7和iPhone 5手機、殯葬心願登記表格、人壽保單、數粒藥丸、保釋紙、被扯破的黑色上衣、藍色背包、黃色雨衣、數張提款卡和會員卡等。
檢人壽保單 一年內自殺不賠償
庭上所見,梁於2018年1月中購入保額為300萬港元的人壽保險,受益人一欄被遮蓋。保單條款列明,如受保人於保單生效起計一年內自殺死亡,保險公司就保單的賠償責任僅限於退還已支付的保費。此外,梁在保單申報沒有吸煙及飲酒習慣,亦沒有高血壓和哮喘等疾病。庭上亦讀出警員陳文俊的書面供辭,顯示梁凌杰墮樓不治後,胞妹梁凱怡在警員陪同下到公眾殮房認屍。研訊本周四(20日)續。
【案件編號:CCDI-481/19】
(死因研訊第六天)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