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未補價公營屋 64宗成交 委員疑太貴租 促房協檢視
【明報專訊】為促進未補價資助出售單位流轉,房屋協會於2018年9月推出「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並於2019年10月再推改良計劃,准許業主放租整個單位。房協表示,截至今年4月30日,合共收到607宗業主和1088宗租客申請,並錄得64宗成交,全均承租整個單位。不過,對比去年11月,成交數字過去約半年內只增18宗。有關注團體認為成交數字較預期低,建議房協檢討及改善計劃。
推出年半 607宗業主申請
房協去年10月推出經改良的「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容許合資格業主可將整個未補價單位出租,取代以往只准「分租」,並拓展至房委會居屋和租置單位。計劃下輪候公屋滿3年的一般家庭及單身長者、輪候滿6年的非單身長者,或經指定NGO轉介下,可合資格申請。業主及租客的申請不設任何申請期限。
經改良的「出租計劃」推出後至今近1.5年,房協回覆稱,截至今年4月底,計劃共收到607宗業主和1088宗租客申請,已發出497張「業主證書」及359張「租客證書」。不過,計劃至今錄得64宗成交,包括60宗房委會及4宗房協轄下單位的成交,全均承租整個單位。房協又稱,將會適時公布計劃的檢討結果。
房委員委員、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表示,現時計劃下所有成交個案均是承租整個單位,並沒分租個案,反映主要是家庭租客承租,認為經改良後的計劃有一定成效,而且計劃申請反應亦不俗,但認為成交數字較預期低,對此感到較失望。他說,房協應檢視在申請數目不少下,成交個案不多的原因,包括了解其他業主和租客申請後為何最終未有成交,當中是否涉及租金太高的問題,並研究是否仍有空間改善計劃。
招又認為,由於房委會7月將發放「現金津貼」予輪候公屋逾3年的基層家庭,相信或有部分家庭可藉津貼改善生活環境,包括用作租住這些未補價的資助房屋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