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鈺成:港人享中國人權利 應負中國人義務

[2021.05.16] 發表
香港副校長會昨日舉辦「如何在學校推動國民及國安教育」研討會,副教育局長蔡若蓮(前排中)致辭時表示,國安教育並非「一日之功、一校之事」,需政府、學校、教師、家庭及社會協力合作,培養學生愛國守法。前排左為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委員李浩然,右為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李紹昌攝)

【明報專訊】香港副校長會昨日舉辦研討會,討論如何在學校推動國民及國安教育。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演講時形容,國民教育是根本的,認為港人既然享有中國人權利,亦應承擔中國人的義務,如學生不能理解國民的權利與義務,難以再談民族認同及國家觀念,他認為《中國憲法》規定的公民義務是否適用於香港是十分關鍵的問題。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表示,短期內要統一兩地人民的權利與義務相當困難。

稱《憲法》公民義務港適用否 關鍵問題

研討會昨早於葵涌蘇浙公學舉行,大會稱約500名教育界人士出席。曾鈺成獲邀就「一國兩制下,香港居民有什麼義務和權利」演講。他說,過往學校進行公民教育時,常強調要行使公民權利如投票權等;義務方面則教學生要保護環境等,但這些均與國家觀念沒什麼關係,認為國民教育是根本的,如無國民觀念,跟學生談論國家安全則沒了「根」。

曾鈺成說,中國憲法規定的公民義務是否適用於香港是複雜、不易解決,卻是十分關鍵的問題。他解釋,如學生單從膚色、種族、文化背景及語言方面定義,難以定義自己是中國人,因他們與內地學生共通的地方,或許還不如他們與新加坡學生般多。

他說,國家憲法訂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的義務,以及依法律納稅的義務等,認為港人之所以為中國人,是因為其享有中國人權利,亦應承擔中國人的義務,認為如學生不能理解國民的權利與義務,則難以再談民族認同及國家觀念。

劉兆佳:短期內難統一兩地人民權利義務

劉兆佳接受本報查詢表示,一國兩制下,港人的權利與永久居民身分掛u,而港人與內地中國公民享有的權利不盡一樣,如中國公民來港沒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短期內要統一兩地的權利與義務相當困難。雖然義務上未能完全等同,但他認為,一國兩制要行之久遠,港人最低限度亦須避免作出任何會危害國安的事情,並尊重國家政權。

出席研討會的副教育局長蔡若蓮致辭時說,學校須裝備教師正確認識憲制地位,教師亦須以身作則,秉持專業操守。她又引用內地教育部長陳寶生上月在全民國家安全日的勉辭,稱國安教育並非「一日之功、一校之事」,需政府、學校、教師、家庭及社會協力合作、持之以恆,培養學生的責任心、守法心及愛國心。

更多港聞

明報網站 · 版權所有 · 不得轉載
Copyright © 2021 mingpaocana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Ming Pao Daily News A wholly owned subsidiary of Ming Pao Enterprise Corporation Ltd.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Chief Executive Officer: Ka Ming Lui | Executive Chief Editor: Richard Kwok Kai Ng
1355 Huntingwood Drive, Scarborough, Ontario, Canada M1S 3J1 | Tel.: (416) 321-0088 | Fax: (416) 321-5377 | Advertising Hotline Tel: (416) 673-8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