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修例通過 下周五生效 曾國嚏G盡快公布安排 羅健熙批多處字眼未釐清
【明報專訊】立法會昨日三讀通過《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意味區議員將須宣誓,5月21日(下周五)刊憲生效。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嶼Q表示,民政事務局會盡快公布宣誓安排,並稱監誓人有權責在考慮各宣誓相關因素後,裁定宣誓是否有效。民主黨主席羅健熙質疑條例有很多地方無法釐清,該黨早前建議黨內區議員宣誓,但容許區議員個別考慮。
條例三讀通過後,被問到大量區議員辭職會否舉行補選、追薪會否以條例生效日劃線等,曾國嬪”S回應。本報曾向當局查詢宣誓安排詳情、以及可否追溯區議員在條例生效前的行為等,政府發言人僅回覆稱,會按法例落實有關宣誓規定。立法會昨在40票贊成、1票反對下三讀通過修例,反對票來自熱血公民鄭松泰。醫學界議員陳沛然未有投票。
立選遭DQ 4區議員即失議席
曾國懇o言稱,草案通過後將於5月21日刊憲生效,4名去年被拒參選立法會的區議員(即袁嘉蔚、岑敖暉、鄭達鴻、梁晃維)在生效後即喪失資格,至於其他區議員,民政事務局正研究安排,會盡快公布詳情,初步計劃由民政事務局長徐英偉取得特首授權後作為監誓人。他強調,監誓人絕對有權有責,考慮各宣誓相關因素後,裁定有關宣誓是否有效,若監誓人裁定宣誓無效,有關人物會即時喪失區議員資格。
張宇人:防公職人員「發誓當食生菜」
多名建制派發言時表態支持修例,法案委員會主席、自由黨張宇人表示,以往不少人渾水摸魚出任議員,但言行均屬違誓,認為修例可堵塞漏洞,賦予律政司長權利,對展現違誓言行者採取法律行動、中止其公職身分,扭轉以往法例容許公職人員「發誓當食生菜」的狀G。
民建聯主席李慧k稱,絕不能認同修例屬僭建、打壓異己等說法,她表示,不論政見如何,出任公職等於加入體制一部分,不能做危害一國兩制、違反《基本法》的行為,屬最清楚的紅線,「如明知紅線存在,仍堅持要踩界、表演,要承擔法律後果是合情合理」。
李慧k否認屬僭建 羅:任期中加新條款費解
本身是南區區議會主席的羅健熙昨表示,早於選舉時已簽署聲明、獲政府確認參選資格,對於任期中間加入新條款令人費解。他批評條例很多地方無法釐清,舉例草案的「負面清單」中,仍有「相當可能」、「損害香港整體利益」等至今仍未解釋清楚的字眼,「對立法會通過語焉不詳的法例感到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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