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通過規管茤苳艨O 不按表收錢罰款1萬
【明報專訊】立法會昨三讀通過由工聯會麥美娟提出的私人條例草案,規管茤郱~主濫收水費,禁止業主收取高於水務署制定的金額,違者可被罰款1萬元。政府歡迎有關修訂,草案亦獲跨黨派議員支持。麥美娟表示,希望修訂可阻嚇濫收水費的情G,紓緩基層家庭負擔。
議員憂業主巧立名目收費
立法會昨經分組點票後,通過麥美娟提出的《2021年水務設施(水務設施規例)(修訂)條例草案》。草案獲跨黨派議員支持,但有議員擔心業主日後會巧立名目收費。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立法會議員謝偉銓表示,業主或收取保養費、額外的管理費等,或透過第三者濫收其他雜費,他稱茤虼悀應求,業主不愁沒租客,希望政府有效執法,懲治無良業主。
民建聯鄭泳舜表示,目前很多茤虼S有獨立水表,只能繳交業主要求的水費金額,亦有租戶投訴業主鎖起分表,令他們無法得知用水度數,他批評以往水務署處理濫收水費的成效「很差」。
麥美娟私人草案 政府歡迎
麥美娟認同,即使通過草案,無良茤郱~主仍可透過不同方式濫收費用,她呼籲業主要有良心,稱茤苳嶆洶J微薄,「你知不知道我們很多基層市民一個橙也不捨得吃?4元一個橙也不捨得吃」。
發展局長黃偉綸表示,政府歡迎有關修訂,認為可減低業主濫收水費的可能。他稱,水務署將加強宣傳工作,包括約見茤陏鰝`團體及地產代理組織等,提醒業主收取租戶水費的注意事項;水務署亦已在熱線增設特定選項,方便市民舉報濫收水費,強調當局會積極執法。
議員提出的私人條例草案,須獲律政司簽發證明書,並經特首書面同意後,方可向立法會提出,以往較少有私人條例草案可獲通過。上一個獲通過的條例草案,是由經民聯吳永嘉提出的《2019年聖約翰學院(修訂)條例草案》,草案於去年6月在立法會三讀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