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修訂廣播法案擴權 監管社媒個人帳號帖文
【明報專訊】新的聯邦廣播法案可能會監管你在社交媒體個人帳號上發的帖子。
聯邦政府最近對C-10號法案進行了修改,聲稱是為了現代化加拿大廣播法,這可能會將監管範圍擴大到加拿大個人在Facebook、Instagram或YouTube上發布的所有內容。
按照目前的新的條規,這項法案就會把YouTube上關於兒童足球比賽的視頻,或你在Instagram上發的早午餐的視頻,變成一個「項目」,可能會受到加拿大廣播及電訊管理委員會( CRTC)規則的監管。
加拿大聯邦文化部長吉爾伯特(Steven Guilbeault)的發言人表示,這項提出的法案的目標之一是就是確保大型在線流媒體服務有助於「加拿大內容的創作、製作和發布。」
該發言人解釋說:「該法案曾專門針對專業電視劇、電影和音樂製作。確保大型廣播機構,無論在線與否,為本國的廣播系統做出貢獻,使用英語、法語和土著語言維護加拿大的文化主權的一個關鍵因素。」
更廣泛地說,該法案旨在使廣播法案現代化,以反映加拿大人現在聽音樂和看電影的不同方式,那就是加人更頻繁使用串流媒體服務或社交媒體。
目前,CRTC會規定電視節目和廣播電台的音樂有指定的比例必須是加拿大內容。
通過將YouTube和Netflix等平台納入該法案,他們將被迫向加拿大媒體基金(Canada Media Fund)支付部分收入,該基金為加拿大的節目提供資金,並將被迫讓加拿大的內容在他們的平台上更加可見。
最初,該法案規定用戶衍生內容(user-generated content)不受監管,也因此個人發布的視頻不受加拿大廣播公司規定的約束。但在上周五(30日),政府決定將這一條款從法案中去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