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毅:區域組織應防干內政禁動武
【明報專訊】國務委員兼外長王毅周一(19日)在聯合國安理會會議上表示,區域組織開展和平行動,應要符合《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特別是尊重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防止干涉別國內政,不能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不能搞地緣政治和集團政治,挑動意識形態對抗。
中國外交部網站消息,王毅當天作為國家主席習近平特別代表,以視像形式出席聯合國安理會「加強聯合國同區域和次區域組織合作」高級別公開辯論會。
他表示,當前國際和平與安全領域挑戰突出,聯合國同區域組織應該同向發力,為維護多邊主義多着力,對世界和平發展有作為。
王毅提出,聯合國和區域組織要不斷豐富維護和平手段,外交以預防優先,多「勸和促談」,善用聯合國維和行動,並強調任何強制行動必須得到安理會授權。他稱聯合國和區域組織優勢互補,形成和平合力,並談到緬甸問題稱,要支持東盟以「東盟方式」有建設地參與緬甸國內和解進程,推動緬甸局勢盡快緩和降溫。王毅表示,中方一貫支持聯合國加強與區域及次區域組織合作,與非盟、東盟等區域組織建立了戰略伙伴關係,這種伙伴關係建立在命運與共基礎上,從不針對任何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