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閒農場無定義 環團質疑易鑽法律罅
【明報專訊】有保育團體質疑白腊現時的營運模式類似休閒農場,本報翻查資料發現,城規會訂明經營休閒農場須先申請規劃許可,卻未有就休閒農場提供定義,政府亦未有就休閒農場定出明確發牌及規管制度。規劃署未正面回應白腊現時的用途是否屬休閒農場,僅表示要視乎活動的具體內容才可確定用途。
根據城規會資料,如欲在農業地帶經營康體文娛場所,包括休閒農場,須先向城規會申請,有可能在有附帶條件下獲准。然而,政府未有列明何謂休閒農場,以及休閒農場可提供的設施及活動等。另一方面,根據漁農自然護理署的指南,香港現時至少有100個休閒農場,大部分位於元朗,當中不少列明除可在農地耕作,也可露營、燒烤等,惟政府現時未有統一發牌制度,僅透過旅館牌照、食肆牌照等逐項規管,以及由地政總署巡查農地上的建構物,例如廁所,有否向署方申建或屬僭建。
白腊涉休閒農場否
規劃署:看活動具體內容
本報向規劃署列出香港魚類學會在白腊舉辦的活動,包括收費入場賞花、種花、露營,並查詢上述活動是否屬於休閒農場用途及其定義。規劃署回覆稱,休閒農場屬於康體文娛場所,根據「法定圖則詞彙釋義」,是指預算用作康樂、體育或文娛場所的地方或處所,但要視乎活動的具體內容,才可確定用途,未有正面回應白腊是否屬休閒農場。
長春社吳希文表示,白腊並非以「休閒農場」為名作招徠,認為若將活動「斬件式」處理便毋須申請改變土地用途,是游走在法律的漏洞。吳又表示,上址有灌木林已剷平,又挖出深坑,擔心未來增加康樂活動時,有可能再斬樹,移走更多林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