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耀忠區諾軒求情:遊行和平 圍警總案不可比
【明報專訊】於開審前認罪的梁耀忠及區諾軒,昨日再到法院求情;代表兩人的資深大律師均強調,相比黃之鋒和周庭於前年6月21日包圍警總案,本案遊行和平,並無造成公眾秩序混亂。區諾軒代表律師強調,區遠在日本仍選擇回港面對案件,顯示他勇於承擔;梁耀忠代表律師表示,梁擁有良好品格,更曾於前年7月1日嘗試阻止衝擊立法會的示威者,強調他深信法治。
律師:梁7.1阻衝擊立會 證深信法治
法官胡雅文聽畢求情後,將案件押後至4月16日,與同案7名被告一同判刑,並批准兩人以原有條件保釋,梁另新增不准離港的條件,但區諾軒因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被繼續還押。
梁耀忠早前承認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另面對的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不予起訴,存檔法庭。區諾軒則承認兩罪。
代表梁耀忠的資深大律師夏博義求情表示,控方引用黃之鋒及周庭於前年6月21日包圍警總的案例,惟該案案情嚴重性遠超本案,而本案中的遊行無可否認是和平進行。夏博義表示,當日多個港鐵站出口關閉,而涉案的遊行路線多年以來均是合法,希望法庭一併考慮有關情况。夏又指出,梁耀忠品格良好,服務公眾多年,一直關注勞工及長者權益。
代表區諾軒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表示,區諾軒及早認罪,本於日本修讀博士,仍選擇回港面對,可見他有誠信。彭耀鴻強調,當日遊行和平,並無造成公眾秩序混亂,案情較黃之鋒及周庭一案輕微,加上在和平的集會,集會自由應受《基本法》保障,望法庭判處非監禁式刑罰或一個相對短的監禁刑期。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