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疫苗現副作用 醫保或不賠償 部分保單列「不保事項」 業界籲注意
【明報專訊】本港新冠疫苗接種計劃開始逾一個月,接連有人接種後出現嚴重副作用、甚至死亡,同時亦引發涉及醫保及勞保等保險賠償爭議。有保險業人士提醒市民,要留意部分保單「不保事項」有否涵蓋「接種預防性質的疫苗」,包括非強制性的接種新冠疫苗。負責處理承保商及投保人糾紛的保險索償投訴委員會亦表明,不能處理市民不獲政府保障基金賠償的投訴。另外,有建築公司涉未確定所購勞保對疫苗副作用致員工不適或意外會否受保,要求地盤工簽聲明書,同意接種後不適而致在地盤工作不適或受傷,公司不視為工傷及不補償(見另稿)。
明報記者
本報昨向負責疫苗接種計劃的公務員事務局查詢會否擔心上述爭議影響接種計劃反應,政府發言人昨晚回應,表示為鼓勵更多市民盡早接種新冠疫苗,政府將陸續把完成接種疫苗,即已接種第二劑疫苗後再過14天,納入各項防疫抗疫政策當中。
現時醫療保險是否涵蓋接種疫苗引起的副作用,備受關注。香港保險業聯會壽險總會代表李紫蘭昨提醒市民,要留意保單的「不保事項」,舉例部分保單寫明「接種預防性質的疫苗」不予賠償,提醒市民留意保單「不保事項」涵蓋範圍,並表示目前未收到有關接種疫苗後出現事故的索償個案投訴。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解釋,所謂「預防性質」即不是強制性的、不是由於治療過程必須進行的項目,如接種流感針、HPV疫苗、新冠疫苗等。
保險業:承保疫苗副作用產品增
他說,由於市民可選擇接種與否,所以要留意部分保險條款列明不保接種預防性疫苗後的副作用。他又稱,留意到近期市面多了承保有關接種新冠疫苗後出現副作用的產品,「填補個漏洞」。
不獲政府基金賠償投訴
保險索償投訴委會:不能處理
保險索償投訴委員會主席徐福燊表示,若市民不同意政府專家委員會報告或不接受不獲保障基金賠償,投訴委員會未能處理,「因為賠償不是保險公司,而是獨立委員會決定,與我們職權範圍不同」。
身兼投訴委員會成員的李紫蘭亦表示,他們只處理有關保單的爭拗,「如果同政府專家持不同意見,相信我們不會處理到」。
本報向保柏、友邦保險、宏利查詢其公司有否產品對新冠疫苗副作用提供保障。保柏回覆,今年2月10日至9月30日會為接種新冠疫苗後出現副作用的個人或團體醫療住院保險計劃會員提供保障,包括接種後14天內出現副作用,並經註冊西醫建議而入住醫院最少連續6小時,可享每日800元住院現金保障,保障期為45日。保柏補充,將根據會員保單條款逐一作個案審視及處理。友邦保險及宏利截稿前沒回覆。
信諾環球保險facebook表示,如接種政府許可疫苗後出現副作用,相關治療費用可在信諾醫療保險下獲賠償,保障期限至12月31日。
(疫情第四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