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灣暴動案 官看片稱示威者「暴力示威人士」
【明報專訊】前年國慶日,大批反修例示威者在荃灣與警方衝突,涉參與其中的男清潔工、程式員等4人否認暴動及縱火罪,昨日在區域法院受審。控方指出,清潔工當日將疑似橫額投進火堆;而在控方播放的事發片段中,可見清潔工被捕後曾嘗試逃走,又稱自己是急救員。主審法官練錦鴻在觀看片段時多次形容示威者為「暴力示威人士」。
4名被告分別為清潔工陳珩(39歲)、學生陳金國(19歲)、程式員李振文(25歲)、學生郭小琴(22歲),被控於2019年10月1日,在荃灣海壩街一帶與他人參與暴動;陳珩另被控在同日同地,與另一名不知名者縱火。同案另有一名被告學生馮清華(21歲),據悉他於上月因缺席本案預審,被法庭通緝。
拘捕首被告的警員文志堅供稱,當日下午3時許,他應時任新界南總區應變大隊指揮官陶輝總警司的指令,與同袍到荃灣掃蕩,並在大河道及海壩街交界,看見約200名示威者堵路及向警方投擲磚頭及汽油彈,警方在多次警告無效下發射催淚彈及橡膠子彈,示威者四散。
片段見首被告被捕後欲逃走
控方隨後播放片段,片中聽到有警員形容示威者是「禲v,而練官亦多次形容片中示威者為「暴力示威人士」。影片另拍到首被告陳珩在荃興徑被捕後嘗試逃走,數名警員隨即壓制他並說:「你做咩仲要逃走!」陳珩回答「我驚黑警,我驚共產黨」,又稱自己是急救員。
控方開案陳辭時另稱警方其後突然推進,即場拘捕4名被告,其中第5被告郭小琴被搜出一支泡沫填縫劑。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DCCC868/19】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