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國家級述職 控制關鍵少數
據新華社報道,中央政治局委員、書記處書記,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黨組成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向黨中央和習近平總書記書面述職」。報道稱,這是根據「黨中央有關規定」每年必做的。但以前未見公開報道,在歷任領導人包括毛澤東時代,都無此類要求,在明年召開中共二十大之前,公開這一要求,無疑是進一步突顯習近平在全黨至高無上的核心地位。
早在2003年,中共十六屆三中全會就建立了政治局述職報告制度,但當時的述職是指政治局作為一個整體,向中委報告工作,是履行職責、接受監督和獲得批准與授權的行為,被視為「以胡錦濤為總書記的中共中央為進一步發揚黨內民主、增強黨的活力的最新努力」。
但今次的述職活動,則完全不同。首先,再次將「黨中央」與「總書記」並列,述職對象是「黨中央和習近平總書記」,但只說「習近平認真審閱了述職報告並提出重要要求」,並無提「黨中央」對述職的反應,這是將黨中央虛化,將總書記個人等同於黨中央,甚至取代黨中央。 其次,所謂「有關規定」,據說是2017年10月中共十九大後首次政治局會議的決定。惟當年會上審議的「關於加強和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若干規定」,只要求「中央政治局全體同志」「要堅持每年向黨中央和總書記書面述職」,「中央書記處和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國務院黨組、全國政協黨組、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每年向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中央政治局報告工作」。事實上,近年中央政治局每年年底都會召開一次「民主生活會」,所有委員都要「進行自我檢查、黨性分析,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再由總書記習近平來做逐個點評總結,實際上已是一次述職報告。而由政治局全體委員和上述各大黨組成員向「黨中央和習近平總書記書面述職」,還是首次見諸公開報道。
按照官媒報道,與各大黨組以組織機構名義匯報工作不同,今次的書面述職,是政治局委員、書記處書記,人大、國務院、全國政協黨組成員和最高法、最高檢兩黨組的書記,分別以個人身分作書面述職。這囊括了除習近平外的24名政治局委員,5名國務委員,全國人大9名中共籍副委員長和秘書長,全國政協11名中共籍副主席(包括港澳辦主任夏寶龍),以及非政治局委員的書記處書記尤權、最高法黨組書記周強、最高檢黨組書記張軍,合共52人,這幾乎是所有副國級及以上的黨員高幹,也是習近平治國理政的核心團隊,顯示他要對這些「關鍵少數」加強控制。 孫嘉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