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初四將軍澳放煙花 黃店持牌人被捕
【明報專訊】農曆新年期間,全港多區有人於民居附近燃放煙花,其中年初四(15日)晚上11時40分有人在將軍澳至善街海旁燃放煙花。警方經深入調查,前晚在將軍澳拘捕一名30歲姓馬男子,涉嫌肆意或疏忽地燃放煙花或爆竹對任何人造成損失或危險,由警員帶署扣查。
據了解,警方早前追蹤將軍澳煙花案時,翻看閉路電視鎖定5名涉案者,其中一人疑為被捕姓馬男子。他為將軍澳黃店泰Cool的酒牌持牌人,其妹為店舖負責人,前晚警方帶同搜查令到店舖調查,發現有職員未能出示身分證,警員遂帶走兩員工及負責人,馬其後接獲通知返回店舖後被捕。據悉,警方拘捕涉嫌逾期居留及做黑工的49歲持雙程證女職員,27歲女負責人亦涉僱用非法勞工被捕。
據馬父親稱,一名被帶走女職員有家人帶同身分證到警署,經確認身分後獲准離開,兩兄妹則扣查至凌晨始開始錄口供,事件交由律師處理。警方行動仍在進行,不排除更多人被捕,呼籲任何人如目擊案發經過或有其他資料,請致電3661 0816或6277 4500與將軍澳特遣隊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