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人鄧明儀 遭親子平台追67萬
【明報專訊】親子平台「Mameshare分享媽」創辦人、現為有線寬頻通訊旗下OTT新媒體發展部總經理的資深傳媒人鄧明儀,前日遭其創辦的親子平台公司入稟區域法院,稱她在獲得新投資者注資後,漠視與董事一同訂立的協議,暗中從公司每月支取5萬元,以及私自從公司取得17萬元自用,向她追討共逾67萬元款項。鄧明儀昨晚發聲明稱指控是「子虛烏有」,去年5月28日已辭去Mameshare所有職務,同年6月入稟勞資審裁處向Mameshare追討欠薪,至於與Mameshare母公司其他股東的爭議,鄧亦委託律師循法律途徑處理。
鄧:子虛烏有 去年入稟追欠薪
有線寬頻通訊有限公司回覆查詢稱,事件發生於鄧入職之前,與集團沒任何關係,集團對她私人事務沒回應。
原告為分享媽有限公司,被告為鄧明儀。入稟狀指出,原告公司在2017年6月成立,由業叢有限公司全資擁有,被告是業叢的唯一股東及原告的其中一名董事,但公司同年11月已出現資金問題,經營不善,被告因此邀請新投資者陳國斌投資,陳同意注資原告公司。
平台由被告創立 去年離職
2018年1月,陳與被告成立一間名為Hugh Wonder Limited的離岸公司,該公司將全資擁有原告公司,陳持三分之二股份,被告持三分之一,兩人與一名梁姓女子出任公司董事,業叢將原告公司股份轉到該離岸公司。2019年1月,3名董事開會後決定停止原告公司向被告每月支付5萬元,直至轉虧為盈。
至去年5月底,被告辭任董事,陳成為公司唯一董事。其後陳發現公司2019年7月至去年4月間,仍每月向被告支付5萬元,共支付50萬元。另被告亦在2018年6月至去年5月間,從原告支取約17萬元作私人之用。原告稱被告不遵守協議,違反信託責任下獲取款項,現要求她償還上述款項共逾67萬元。
【案件編號:DCCJ 57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