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潤雄:危國安不制止 學校塞責 教局稱屬行政責任 教協:或致校方寧枉勿縱
【明報專訊】教育局周四向全港學校發指引,要求學校落實國家安全教育及相關行政措施。教育局長楊潤雄昨於電台節目表示,學校若沒制止校內明顯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某程度屬沒履行其應有責任,至於會否引致法律責任就要再蒐證並經法庭審視。教育局稱,局方提供的指引屬行政指引,相關責任為學校的「行政責任」。教協認為學校無法判斷涉國安事件的事態輕重,或致校方以「寧枉勿縱」態度處理校內事件;教聯則認為指引清晰,學校壓力源於以往未做過國安教育。
稱校方若不作為是否默許
根據局方指引,學校應加強防範和制止在校內任何違反《基本法》、《港區國安法》及本港法律的教學和活動。教育局長楊潤雄昨於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說,倘學校有人高叫明顯危害國家安全的口號,而校方「無制止他,或由他嗌」,學校某程度沒履行其應有責任,「如果它(學校)明知都不做任何事,它是否默許?」
至於學校要負什麼責任?教育局回覆稱,局方向學校提供的指引屬行政指引,故相關責任為學校的「行政責任」。
教局倡學校設國安工作小組
局方周四亦向學校發放文件講解有關國安的具體措施,提到學校應設工作小組或委任專責人員(見表),以制定和落實與維護國安及國安教育措施。文件列明相關小組或人員的工作,包括制定策略和措施以預防和處理政治或其他違法活動入侵校園,並要定期向學校管治機構提交年度報告,明年11月起學校須每年向局方交年度報告。
教協副會長葉建源認為,現時學校無法判斷涉及國家安全事件的事態輕重,可能校方以為可透過勸喻解決事件,但當局要求報警,最終或令學校「寧嚴勿鬆、寧枉勿縱」,增加不公道的情况,影響師生關係。他又說,當局應就校內有關國安的措施劃出清晰界線,若未能劃線,當局應留有空間讓學校做相關工作。
教協籲就國安措施劃界線
教聯:可多解釋國安工作
教聯會副主席、中學校長鄧飛說,當局就國安向學校發的指引仔細、清晰,無灰色地帶,認為學校的壓力主要源於從未做過國安相關工作,「由零開始做」。他認同當局日後可向學界多提供培訓,解釋國安相關工作。
教育局回覆稱,隨着《港區國安法》實施,學校須按照教育局指引,盡快檢視不同範圍的工作並適當跟進,讓學校各級人員和學生認識、了解及遵守《香港國安法》,做好防範的工作,從而減少制止和懲治的需要。
明報記者
(港區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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