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火男生感化改判教導所 律政司覆核 官斥被告無同理心無悔意
【明報專訊】前年11月,時年15歲男生向柴灣已婚警察宿舍投擲一枚汽油彈,損狺@單位窗戶及外牆。他早前承認罔顧生命是否會受到危害而縱火罪,判3年感化。律政司不滿刑罰過輕,提出刑期覆核。上訴庭昨表示,基於罪行嚴重性和更生需要,改判男生入教導所。律政司一方表示,男生向感化官流露悔意,但對於警察宿舍的居民受生命威脅,他則保持緘默。法官潘敏琦形容男生沒有同理心,質疑他毫無悔意。
男被告現年16歲,原審裁判官何俊堯早前鑑於他患亞氏保加症、案發時年紀輕等因素,判他服3年感化令,為感化令最長可判年期。甫開庭,男生一方表示,法庭早前索取多份報告內容正面,感化官建議被告入住更生中心或教導所,由於他已經改善情緒問題,建議改判羈留時期較短的更生中心。
官稱縱未成年 需考慮阻嚇
首席法官潘兆初聽畢表示,男生難以控制情緒,紀律式訓練有助他改善問題,又強調成年被告干犯汽油彈案件,要面對數以年計的監禁,即使男生未成年,法庭也要考慮阻嚇性因素。潘官引述報告稱,男生堅持自己在脅迫下投擲汽油彈,家長亦透露他受社交媒體影響,法庭關注被告「究竟有幾多真誠悔意?」
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林穎茜回應,指報告顯示男生對於犯案令父母擔憂而感悔疚,但針對涉案警察宿舍的居民受到影響,他則保持緘默。法官潘敏琦說,「(男生)無任何同理心,與之前的報告同出一轍,未能醒覺這一點」。林穎茜又指報告顯示他上課遲到和打瞌睡,適合判處較長的羈留期。上訴庭決定改判男生入教導所。根據資料,教導所的羈留時間為半年至3年不等。
旁聽者斥控方「掙陰騭錢」
男生散庭時向公眾席豎拇指,其母痛哭流涕以紙巾拭淚。林穎茜離開法院時,遭旁聽者追茷罵「死全家啦」、「掙埋瓥梆c錢」等,由保安護送離開。
司機家藏煙霧彈 囚38月
另外,24歲起重機司機盧俊希於前年8月1日,遭警方突擊搜查天水圍的住所,搜出30枚煙霧彈以及汽油彈原料,他早前承認各一項管有炸藥罪,及管有物品意圖摧珧]產兩罪,昨在區域法院被判囚38個月。
法官祁士偉判刑時提及,本案案發時正值社會暴力示威,示威者大肆破壞店舖、警署、政府公物等,亦有民居受影響;被告家中搜出爆炸性及易燃物品,一旦使用,除數量之多極具破壞,亦可能令社會動盪加劇,為本案加刑因素。
【案件編號:CAAR12/20、DCCC 909/19】
明報記者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