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局國安指引:學生叫口號嚴重可報警 先勸止提醒 有需要時記錄違法者行為
【明報專訊】《港區國安法》實施7個月,教育局昨發放指引,要求學校管理配合法例,國安教育亦將滲入各科。教育局指引建議學校,如學生在校內叫口號、拉人鏈等,要立即勸止及提醒,如有需要或懷疑涉及違法行為,可諮詢警區的警民關係主任;如遇嚴重或緊急情况,「請即報警」,並「將涉嫌違法行為、人物和詳情作紀錄」,有需要時將相關資料交予警方跟進。
輔導教師協會主席、中學校長何玉芬說指引詳細,亦留有空間讓學校先從教育角度,處理學生訓輔問題,「不是一來就執法」。她說學校處理問題時,會先勸喻學生,力陳利弊,視乎情况再通知家長;倘學校遇緊急或嚴重情况,例如有人遭遇人身安全,才會求警協助。
教育局稱,學校要確保所有教職員均須秉持專業操守,遵守法律及社會接受的行為準則;加強防範和制止在學校裏進行任何違法的教學和活動,預防並處理政治或其他違法活動入侵校園。另正規學科會滲入國安教育,由小學常識、中文,至高中的中史、歷史、經濟、企會財等科目也有(見另稿)。
另針對學生衣飾壁報字句圖書館藏書
教育局提供「學校具體措施」文件,就校園環境、學生活動有明確指示,包括學校須確保校園範圍內(包括建築物、課室、壁報板等)展示的字句或物件,當中包括校園內的書本(包括圖書館藏書)、刊物和單張,沒涉及危害國安內容。
2019年反修例風波,學生在校園內外表態,試過拉人鏈、唱歌等,教育局事後要求學校禁止。昨日發出的指引,建議學校針對學生穿戴具政治信息的衣飾、拉人鏈、張貼帶有政治信息的標語等行為,要提醒學生有關行為可能涉及違反國安法,在嚴重或緊急情况,「請即報警」(見圖1),並記錄涉嫌違法行為、人物和詳情,有需要將相關資料交予警方跟進。
教協:應教育原則處理 非隨便報警
教協副會長葉建源稱,學校是教育機構,處理學生事宜要合乎教育原則,當學生有不當行為,要先提醒、討論,聆聽意見,對違反校規的行為需有相配的懲罰;代入國安法處境亦然,認為要先以教育原則及精神處理,「不是隨隨便便就報警」,只有在很嚴重的情况,如刑事、學校處理不到,才向外間機構求助。
教聯會盼提供更多科目課程框架
教聯會主席黃錦良表示,學界等待國安法指引已久,稱局方終於踏出第一步,「是好的一步」,相信學生在教師教導下可提升國民身分認同,並期望局方未來提供更多科目的課程框架。他認為,有關指引就校方處理學生問題時,仍然有一定彈性,讓學校從校本角度跟進學生在校情况,「只是去到不可控或相對嚴重的情况,才要外界或執法部門介入,都很合理」,因學校要確保校園不受破壞,以及學生學習不受他人影響。他強調學校之內一定以教育為先,學界定會以教育角度處理問題,「不是任何事學校就要即時執法,這方面不用太擔心」。
校長籲局方社會給空間 勿上綱上線
教育局要求學校按校本情况,設立工作小組落實相關措施,何玉芬希望當局提供有系統的培訓,並冀社會包括當局給予學界空間,讓學校做好國安教育,不要在學校有不足時,動輒上綱上線抨擊。
(港區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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