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行負責人控包攬訴訟 涉稱「贏先收你錢」助司機索償
【明報專訊】公證行負責人涉在2013至14年間包攬訴訟,協助一名因交通意外汽車損猁漕k子索償,但要求收取賠償金的15%作報酬。被告否認一項分享訴訟成果罪,案件昨在區域法院審理。索償男子作供表示,被告曾表示「不成功不收費」,但同意被告沒教他誇大索償金額,又表示滿意被告的「一條龍服務」。
索償者:滿意被告一條龍服務
控方指稱,被告方國昌(52歲)是中正公證行的董事、股東及負責人。
索償男子何世文作供稱,2013年5月10日駕駛父親何耀榮的私家車時,在清水灣道被尾隨的紅色小巴碰撞,翌日他於車行維修父親座駕,在車行職員推介下,得知中正公證行。何隨後致電中正,被告在電話中說可收取900元撰寫車輛維修評估報告,但隨後稱可直接代事主索償,若成功會抽取賠償的15%作報酬,「不成功不收費」。
何形容被告是「一條龍服務」,當時因沒相熟律師、「怕麻煩」,及「不醒起」可找法援協助,故接受被告的服務,最終在翌年6月獲得共8萬多元的賠償金,包括維修貴、零件費等。何將當中的15%,即約1.2萬元付予被告的公司。
何同意辯方所稱,被告未有教他誇大索償金額,但不同意被告從沒提及不成功不收費或類似說話,並稱被告言語間曾有「贏了先收你錢」的說法。
法官葉佐文提及,本來車行評估維修費需14萬多元,但被告重新評估後,費用少了約一半。何回應現時才得知,又說滿意被告的服務,因只須向公證行付費。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 25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