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或不承認港人雙重國籍
加方表關注 居港加人料抉擇
【明報專訊】加拿大駐北京的前任大使趙樸(Guy Saint-Jacques)表示﹐根據《國安法》﹐中國政府並不承認雙重國籍。如中國將有關法例應用在香港﹐並強迫持雙重國籍的港人宣誓﹐只能選擇其一﹐便值得聯邦政府留意。
加拿大環球事務部(Global Affairs Canada)回應查詢時表示﹐根據中國國安法﹐雙重國籍在香港不被合法認可。如有人表明自己是中國籍而又被當地政府扣留的話﹐當地政府有權拒絕當事人獲得領事服務。故此﹐當局提醒當地的加拿大人時刻都應保持加拿人的身分。
環球事務部亦表示﹐密切關注香港特區政府的情況﹐並繼續向他們取得更多資料﹐了解持雙重國籍的居民﹐其待遇是否有轉變。
趙樸點出﹐《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Vienna Convention on Diplomatic Relations)指明﹐當任何人以一個國家的旅遊證件進入某個地區時﹐當事人便不能聲稱自已是另一個國家的公民。
持雙重國籍的人使用香港或中國護照進入一個地區時﹐他們不能再稱自己為加拿大人。渥太華大學(University of Ottawa)科學、社會及政策學院的Margaret McCuaig-Johnston表示﹐這些人除失去領事服務外﹐甚至會被阻止離開香港。因應《港區國安法》,中國政府或可能取消承認港人雙重國籍﹐令加拿大政府關注目前旅居香港的30萬加拿大人的權益﹐包括在有需要時﹐他們可否享有的領事服務。
華越柬寮法律援助中心(Chinese & Southeast Asian Legal Clinic, CSALC)總幹事吳瑤瑤建議﹐加拿大應制訂撤僑計劃﹐以防萬一中國政府設立離境限制。
時事評論員蕭振華表示﹐萬一中國政府落實措施﹐再不承認雙重國籍﹐「旅港加人最終便只能作出取捨﹐始終針沒有兩頭利」。
他認為如一個人做決定﹐反而比較容易﹐但如是一對夫婦在選擇時取向分歧﹐問題反而更難解決。他舉例﹐自己有親人在1997年後移民加拿大﹐因無法在本地覓得理想工作﹐故入籍後便回流香港﹐目前在香港還發展得相當不俗。據他了解﹐若他日真要在兩個國籍中二擇其一﹐他很可能會配合太太的意願﹐放棄加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