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員工性騷擾投訴不作為 僱主同遭索償 平機會助洗碗女工入稟 要求3人賠48萬
【明報專訊】兩名廚師涉兩年多前,於工作其間不時用言語性騷擾於同一餐廳工作的洗碗女工。女工向僱主投訴不果,反被要求容忍,並因事件患上情緒病,其後向平等機會委員會投訴,揭發事件。平機會昨日協助女工入稟區域法院,指控兩名廚師及僱主違反《性別歧視條例》,要求3人合共賠償48萬元。
兩廚師被指多番出言性騷擾
申索人陳姓;答辯人為許家富、易家華及易志龍。入稟狀指出,許家富於九龍區經營涉案茶餐廳;申索人於2015年4月至2019年4月在該餐廳負責洗碗工作;易家華及易志龍於2018年4月起任職該餐廳的廚師。
申索人在入稟狀中指出,易家華及易志龍於2018年11月至翌年3月期間,在餐廳內多次用言語性騷擾申索人,內容包括兩人提出與申索人性交或性接觸、評論性器官等,令她感到遭冒犯、侮辱及威嚇。
僱主叫女工容忍 曾參與性騷擾
入稟狀另指出,許家富作為僱主,不但對申索人投訴易氏兩人的性騷擾行為置之不理,更要求申索人容忍。許亦不時參與員工的性騷擾行為,例如當易志龍在申索人面前摸許的下體。申索人因而與3人關係轉差,2019年4月遭解僱。
申索人因易氏兩人的性騷擾及許家富作為僱主的不作為,在精神及情緒上受困擾,難以入睡及患上混合焦慮抑鬱症,一度須入院接受精神科治療,及後亦須覆診;她的情G亦直接影響兩名兒子的生活,故認為3名答辯人違反《性別歧視條例》,要求3人合共賠償48萬元。
平機會表示,由2017年1月至2020年11月間共收到506宗性騷擾投訴,佔同期《性別歧視條例》所收到的投訴45%。
【案件編號:DCEO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