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父母虐殺幼兒案 揭韓護幼法例漏洞
1月13日,16個月大被收養女嬰鄭仁慘遭虐殺案開審。首爾南部地方法院前擺放了民眾送來的逾70個花圈和鄭仁等逾十名受虐死亡孩童的照片,庭堮x外充斥對死者的愛護懷緬,追究養父母「殺人」責任的怒吼。鄭仁一案暴露韓國保護兒童相關法例的漏洞和不足,社會響起推動變革之聲。明報記者 何麗玲
鄭仁(Jungin,譯音)2019年6月10日出生時體重7.9磅。雖然8天大就被生母遺棄,但身體健康,活潑好動。她去年1月17日成為一對青年夫婦的養女「安律河」(譯音)後,反漸變氣弱無力,終於10月13日因嚴重內傷死亡。34歲張姓養母被扣查之初,辯稱孩子在沙發玩耍不慎墮地受傷,後在盤問下改稱因孩子不吃飯而怒擲孩子,撞到椅子再墮地導致內傷。去年12月14日,養母被控虐待兒童引致死亡、情感虐待和疏忽照顧,拘留候審。安姓丈夫堅稱不知情,被控虐待和疏忽照顧兒童,沒被羈押。
女童腸裂肚積氣 醫生料「痛到哭不出」
不過韓國電視台SBS本月2日播出的一個偵查報道節目內容,引發舉國震怒。節目內容指出,急救檢查揭示鄭仁原來腹腔滿是血,腸道破裂泄出的空氣又積存於下腹,非單一次意外所能造成。驗屍證明嬰兒的後腦、鎖骨、股骨等骨折;器官和兩臂、肋骨約10處有破裂後癒合的痕[,推斷最早創傷遠至4個月前。加上腸間膜出血,小腸、大腸破裂、胰臟斷裂,醫生表明那些傷勢不可能是因父母不察的意外造成。託兒所閉路電視片段顯示,鄭仁死前一天已吃不了飯,柔弱無力,卻也不哭。醫生稱腸道漏氣入肚是連成人都難以忍受的痛楚,料孩子痛到哭不出,又表達不了,兼且沒表面傷痕,以致託兒所職員不知道情G嚴重。
警察、兒童保護機構分別於去年5月25日、6月29日、9月23日接獲懷疑虐兒案舉報,卻一再錯過拯救她的機會(見另稿)。
群情洶湧 促改控蓄意謀殺
事件令群情洶湧,輿論主張應改控養父母蓄意謀殺。倘謀殺罪成,一般判10至16年,嚴重時可判無期徒刑。虐兒罪最高刑罰則為監禁7年。民間又湧現「鄭仁,對不起」(#sorryjungin)運動,為沒及時拯救她而愧疚,演藝界、政界等名人皆參與。女星李英愛本月5日與丈夫及一對子女到鄭仁的墓地拜祭,不禁落淚。涉事首爾西江區陽川警察所備受指摘。警察廳長1月6日公開道歉,陽川警察所長停職等候處分,涉事12名警員被警告等懲處。韓國未婚母親支援網絡上周一(11日)在國會前抗議呼喊:「(韓國)有那麼多法例,為什麼救不到鄭仁?」
國會通過「鄭仁法」 增罰則擴調查權
有專家主張修改制度,改善監察收養兒童福祉,擴大兒童福利官員權力,使之有權調查個案,以及強制涉嫌施虐者遠離受害兒童。國會1月8日通過修訂虐待兒童罪行懲處特別法「鄭仁法」,內容包括搜查機關接到舉報即作調查;擴大容許警察與公務員出入實地調查的範圍;妨礙調查可被罰款5000萬韓圜(約36萬港元),是原定1500萬韓圜的3倍有多;警方有權從施虐監護人處帶走受害兒童72小時。至於應該提高多少年刑期, 則要國會再商議。
去年迄11月,韓國有14,894宗虐兒舉報,日均44.6宗。惟僅有669名預防虐兒警察分駐256個警署,即每署僅兩三人。新法雖要求接報後馬上實地調查,但明顯人手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