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 黃臨福保釋金充公 控方研加控協助罪犯
【明報專訊】12港人涉嫌偷渡案,當中兩名未成年被捕人廖子文及黃臨福未被起訴,並移交香港警方,二人早前缺席法庭應訊被通緝。17歲學生黃臨福一案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堂,是他回港並完成強制檢疫後首度被押解到庭應訊,庭上所見他精神良好。控方獲准將案件押後至下月26日,以索取法律意見,以及研究是否加控不依期歸押和串謀協助罪犯等罪,其間黃繼續還押懲教署看管。
原控藏武企圖縱火
案發時16歲的黃臨福,涉於2019年10月14日企圖用火損壞旺角警署,被控一項企圖縱火罪。他另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於同日在住所內,管有用啤酒瓶製成的3個汽油彈。黃暫時毋須就控罪答辯。
控方稱,黃臨福前年獲保釋後,缺席去年4月27日的聆訊被通緝,8月23日於內地水域被截獲及拘捕,12月30日移交香港警方。另外,辯方在庭上未有就黃臨福當天缺席聆訊陳辭,亦不反對法庭充公1萬元保釋金。
據悉,黃臨福目前身體狀G良好,於壁屋隔離期間未有與家人見面,家人今天亦有到庭。
【案件編號:KCCC254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