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撤銷保釋申請 胡志偉還押下月再訊
【明報專訊】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早前被控涉煽惑他人參與七一前後遊行等,因未有交出旅遊證件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違反保釋條件,昨再被帶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聽取控辯雙方陳辭後撤銷保釋申請,胡還押懲教署看管至下月8日再訊。
去年12月17日,胡志偉(58歲)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舉行或組織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據了解,法庭當日下令被告交出所有旅遊證件,胡志偉交出證件後曾聲明,表示擁有特區護照和回鄉證,BNO一欄留白。
警方本月6日以涉嫌違反國安法拘捕胡志偉,他起初稱已交出所有旅遊證件,惟被帶返警署途中,在警方提問下,他提及仍管有一本BNO在家中,解釋是理解上出了問題。
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副主席林卓廷等昨早到庭支持。林在庭外表示,認識胡志偉多年,相信他是無心之失,又說「我認識麰J志偉,佢鰡q來冇打算離開香港,更遑論潛逃,佢麉峊齯H全部鰣輕銦A佢以香港為家」。
【案件編號:WKCC4385/20】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