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寶堅尼時速203公里飈車 車被截停收押 司機停牌7日
G2牌司機控瘋狂駕駛罪
[2021.01.02] 發表
【明報專訊】多市警方昨天上午在當谷大道(DVP)截停一部風馳電掣的林寶堅尼四驅車。
肇事一個G2牌男司機,昨天上午10時以時速203公里,在限速90公里的路面颷車。執勤警員截停四驅車後,向這名司機開罰單,並即時把四驅車拖押收存7天。
警方稱,該名25歲的司機駕駛的一部林寶堅尼四驅車,車價逾25萬元,屬於Lamborghini Urus SUV一款。
警方向這名司機發出刑事檢控,他面對危險駕駛和瘋狂駕駛罪名,他同時被當場吊銷駕照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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