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手改車牌貼紙年份 控2罪面臨罰款5465元
【明報專訊】多倫多司機用記號筆在車牌上手改新有效期貼紙,當場被逮。
不可直接用黑色記號筆「更新」你車牌上有效期貼紙,看似非常簡單的道理,而多倫多一名司機試圖騙過警方的荒唐方式引起大家訕笑。
多倫多警方交通部(TPS Traffic Services)警員馬修斯(Scott Matthews)昨(29日)通過社交媒體推特(Twitter)分享了一張上述車牌的照片,並稱,一名警察將該車輛攔下後「很快就注意到了車牌貼紙上手寫的年份」。
馬修斯發出推文說:「然後(警方)注意到前車牌號和後車牌號不同,而這兩個車牌號都不屬於被駕駛的車輛。」
該司機隨後被控2項「未經授權使用車牌」的罪名、在無保險的情況下駕駛、更改有效期貼紙,及成為車主後沒有申請許可證。
馬修斯說,如果罪名成立,該司機將收到最低5,465元的罰單,外加附加費,這遠遠超過人們獲得有效期貼紙每年需支付的120元。
多倫多警方交通部昨早在推特上分享了該手寫的「21年7月」車牌的照片,並寫道,「你最後一次檢查自己車輛是什麼時候?」提醒市民留意自己車輛的有效期貼紙。
警方告誡說:「眾所周知,詐騙犯會盜取車牌號,用於被盜車輛和收費公路上……一切都在細節中,我們正關注細節,所以你也應該這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