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擬立法問責科企維持網絡秩序
《金融時報》昨(10日)取得機密草案文件報道,歐盟下周將公布新版本的《數碼服務法案》,要求facebook和亞馬遜等科企須負更大責任維持互聯網的秩序,否則最高可被徵收營業額6%的罰款。
違規可被罰款營業額6%
報道引述文件指出,新法案旨在針對用戶人數逾4500萬、即歐盟一成人口的科企。文件顯示,未來科企須檢視第三方供應商發布的內容,並向監管機構及研究人員披露如何打擊不法內容。網絡平台亦須就廣告宣傳有更高透明度,包括讓用戶「實時、清晰、明確地」知道正收看廣告,並得知廣告出資者,以及獲予篩選廣告對象的準則等。受規管科企將須委派最少一名人員負責確保公司遵從有關規定,違規者可按上一財政年度中總營業額罰款最多6%。這是歐盟近廿年來首次大規模修訂網絡相關規則,文件形容大型網絡平台有「不合比例的影響力」,可能對用戶造成最嚴重的傷害,故應負起最高標準的義務。
新聞網站Politico引述消息稱,法國私隱監管機構CNIL將就侵犯私隱的問題,向Google及亞馬遜分別罰款1億歐元及3500萬歐元,前者是CNIL對科企罰款的歷來最高金額。報道指罰款涉及兩間公司使用Cookie追蹤用戶瀏覽的技術。(金融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