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樹聯:港人權屬已得之物 毋須爭取
【明報專訊】政府昨舉辦「國家憲法日」網上座談會,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莫樹聯(圖)表示,回歸後香港的人權及自由已得到足夠保障,是「已得之物」,毋須拚命爭取,在《港區國安法》出台前後亦一樣。同場的特首林鄭月娥表示,《憲法》在香港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效力,為特區的憲制秩序和政治體制正本清源,屬當前急切要做的事情。
稱政府輸覆核會執尾 證人權佳
莫樹聯引述全球人類自由指數於去年12月出版的最新報告中,香港在162個國家及地區中排名第三。莫續稱,本港涉及人權、自由的司法覆核案中,政府時有落敗,而政府每次均按法庭判決,積極處理案件衍生的問題,證明香港對人權自由的保障一直處於極高水平。
林鄭月娥昨在網上座談會致辭稱,回歸23年以來,社會對《憲法》和《基本法》的認識仍有不足,加上「別有用心」的人故意扭曲中央和特區的關係,甚至將「一國」和「兩制」對立,她舉例稱,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港區國安法》,被錯誤形容是破壞香港的高度自治。林太稱,政府日後會加強向公職人員、教師、青年宣傳《憲法》和《基本法》。
譚文豪:國安法不容挑戰 自打嘴巴
容海恩:中央沒干預審案
立法會前議員、公民黨副主席譚文豪表示,提出司法覆核的權利是本港重要基石,但《港區國安法》不容司法挑戰,質疑「是否在國安法下不容人權保障?有一點自打嘴巴」。執業大律師、新民黨容海恩回應譚文豪說法稱對方不認同中央對港的全面管治權,她解釋本港司法獨立,中央沒有干預案件的審判,爭取人權不受阻撓,強調《港區國安法》確保「爭取人權的同時,也要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