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提琴家「通波仔」後亡 專家:團隊違醫療責任
【明報專訊】香港小交響樂團創團成員、首席小提琴家黃衛明4年前在聖德肋撒醫院接受「通波仔」手術,術後5天在院內廁所暈倒,最終不治,死因庭昨繼續研訊。葛量洪醫院心臟科主管醫生范瑜茵(圖)以專家證人身分作供,她認為或有血管支架於手術後未完全張開,形容手術「未如理想」,又認為醫療團隊術後沒有妥善檢測病人情G,違反醫療責任。
稱手術未如理想 術後照顧不足
黃衛明(終年59歲)於2016年3月31日進行「通波仔」手術,由心臟專科醫生梁國輝為他在3條主要血管搭建4個支架。死者的解剖報告顯示,3條主要血管中有兩條血管仍出現八成阻塞情G。
專家證人范瑜茵作供稱,死者本身有腎病、肺病,血管硬化情G嚴重和複雜,故手術應被視為高風險,她認為醫生於手術前沒有做出適當的風險評估。
范瑜茵又稱,醫生沒有使用更能準確顯示血管阻塞情G的血管內超聲波(IVUS)配合手術,而結果顯示,手術沒有做到完全的血流重建,或有支架未完全張開,總結治療是「未如理想」,強調須考慮手術是令死者之後心臟停頓的其中一個原因。
就手術後的情G,范瑜茵稱死者沒有在加護病房或深切治療部觀察,缺乏持續性照顧及臨H護理,亦沒有心臟檢測系統監測心臟情G,直言醫療團隊「係違反鷘敻瓥d任」。
【案件編號:CCDI5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