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無力負擔欠費 學子病逝17年仍未火化
【明報專訊】內媒近日報道,上海同濟大學大二學生李奇樂17年前因病逝世,但由於其家人欠醫院12萬元(人民幣,下同),一直無法取得死亡證明;經多年官司,李奇樂家屬終於拿到死亡證明,但存放李遺體的殯儀館近日要求李家屬交付多年來的冷凍保管費20萬,由於李母胡月琴年事已高,無力支付費用,時至今日,李奇樂依然未能火化入土。
事發於2003年,李奇樂在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新華醫院因急性重症胰腺炎去世,此前李奇樂父母已為兒子繳交了40萬的醫藥費,但依然欠醫院約12萬元,隨後院方以未繳交醫藥費為由,拒絕為李奇樂開立死亡證明;醫院一度將胡月琴欠款告上法庭,期間李奇樂遺體一直放在殯儀館。
經歷17年官司,在各部門協商下,胡月琴2019年1月終拿到李奇樂的死亡證,並在同年3月胡月琴在當地派出所開具了死亡殯葬證,但殯儀館告知胡女,遺體存放產生20餘萬的費用,需繳納後才能進行火化。而李奇樂父親2016年去世,胡女年事已高,根本無能力承擔費用。
胡女表示,死亡證明當年就已經開出,但醫院一直不肯交給她,導致兒子遺體一直無法取出,產生的冷凍費保管費應由醫院承擔。
內地律師亦表示,醫院在患者去世後,有義務向家屬提供死亡證明等材料;但新化醫院違反規定沒有開具死亡證明導致有關費用,應由醫院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