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 消息:內地司法部禁律師代理
【明報專訊】12名港人涉潛逃,於深圳被扣留逾兩個月,至今未有家屬委託的內地律師成功會見各人。消息指,至少5名家屬委託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收到當地司法局口頭轉達禁令,要求律師不准代理此案;已經代理的,必須解除代理及退出案件。消息引述司法局官員稱禁令來自司法部。消息指所有受家屬委託律師均被要求退出,「只是各個地方壓力程度不一樣」。
另外受家屬委託的5名律師,包括代表被捕人喬映瑜的盧思位、代表李宇軒的梁小軍等人,上周四(22日)到深圳鹽田檢察院投訴看守所拒絕他們會見當事人,律師至今沒得到受理控告單位的任何回覆。當日5名律師到鹽田看守所要求會見當事人,所內人員稱所有當事人已委託兩名辯護律師。
郭家麒立會提討論 梁君彥拒絕:非迫切
在本港,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家麒昨在立法會大會提出休會待續動議,討論12港人事件。他表示,12港人扣留內地逾兩個月,家人及家屬委託律師未能見面,12人人身安全未明,政府至今未有詳細交代,認為情G不尋常,因此提出休會待續議案,希望討論跟進被內地關押的12港人。
代主席李慧k暫停會議處理,主席梁君彥其後裁定郭的動議不合《議事規則》。梁表示郭上星期曾提出相關動議不獲內會支持,又認為郭有其他渠道跟進事件,非迫切要在是次會議上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