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否認與台建單一聯繫窗口 促台積極方便陳同佳自首
【明報專訊】涉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的疑犯陳同佳仍未赴台投案。台灣陸委會上周五指刑事警察局跟港方警務處已就陳案建立一個單一的聯繫「窗口」,但保安局發言人昨日稱這是台方單方面的描述,又指香港警方並無與台方共同建立所謂單一聯繫窗口,並呼籲台方真心履行最基本法治,積極方便陳同佳赴台自首或投案。
保安局發言人昨晚表示,台方向香港警方提供陳同佳可向台方作出聯絡的資料,港警已隨即告知,香港警方並沒有與台方共同建立所謂單一聯繫窗口,更不涉及任何證據協助,呼籲台方真心履行最基本的法治,而特區政府會在符合法律的情G下,提供協助陳同佳赴台的可行安排。
早前民主黨議員涂謹申建議特區政府將陳同佳返港後錄取的口供提交台灣,保安局發言人昨提到《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並不適用於台灣,香港現沒有法律容許特區處理與台方的法律協助,強調特區政府不可能違反法律、就陳同佳案向台方提供有關證據,「對於有議員明知香港沒有法律基礎向台方提供證據,但仍發表誤導性言論,令人以為政府可以這樣做,是不負責任」。
涂謹申:港府兩年前促台提供證據
律師涂謹申反駁,港府兩年多前要求台灣提供台方蒐集到的證據,台灣已提供給港方,如港府所言沒有「法律基礎」,為何港府當時向台方如此要求,並在沒有「法律基礎」下接受台方提交之證據。
陳同佳上周五透過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發放錄音,管浩鳴昨日稱該錄音是陳同佳於上周三錄的,台灣的代表律師本周一(5日)會跟相關部門商討陳同佳自首的事。對於陳同佳起行確實日期,管浩鳴稱無特別評論,重申「一直希望死者能安息,生者、同佳可以有改過自新機會,雙方家庭能重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