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被捕礙服藥 智障青年失控 遭誤稱女生欲自殘 社工:特殊需要者易恐慌
【明報專訊】警方前日十一國慶兼中秋日在全港多區共拘捕87人,其中一人是患長期病的輕度智障青年,他與姨婆被捕後經歷約6小時錄口供及保釋等程序,令他未能如時服藥和打針,感焦慮不安,其間警員一度誤稱他為女生,觸發他情緒失控欲自殘。姨婆稱對警方行動感到憤怒。協助事主的社工陳虹秀表示,被捕程序易令特殊需要者感恐慌。警方表示十分重視保障精神上無行為能力者的權利。
前晚約7時40分,輕度智障患者彥仔和姨婆在銅鑼灣被捕,二人被指涉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被帶返北角警署。陳虹秀接通知後前往警署支援,她稱警方態度良好,希望盡快處理,惟錄口供、處理保釋等程序漫長,令彥仔感恐慌,他亦因此未能如時服用精神科、糖尿藥物等。
被捕至保釋花6小時 不斷想衝馬路
陳虹秀表示,彥仔在大律師和她陪同下錄取視像口供,警方亦容許同為被捕人的姨婆在餘下程序陪伴他,但因夜深,彥仔不知何時可獲釋返家,愈見不安。至凌晨1時20分,陳突然被警員召入房間,稱彥仔在房內情緒激動,不斷想襲擊身邊的人,更想撞頭傷害自己,警員亦稱他襲擊姨婆,故將二人分開。陳遂馬上安撫他,之後向姨婆了解,始悉警員一度叫錯彥仔為女生,令他十分激動。
凌晨1時50分,姨婆與彥仔處理好保釋程序,可以返家,但彥仔情緒仍激動,不斷想衝出馬路,陳虹秀要與姨婆合力拉他上車。陳表示,整個被捕程序易令特殊需要者感恐慌,亦令照顧者感煎熬。
警:重視無行為能力者權利 安排社工會面
警方表示,前日共拘捕87人,包括65男22女,介乎13至65歲,涉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藏有攻擊性武器、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等。警員搜查其中一名20歲男被捕人的隨身物品後,相信他屬精神上無行為能力者,其後安排其姨婆作為合適成人提供支援,亦安排他的社工及律師與被捕男子會面。警方稱十分重視保障精神上無行為能力者的權利,須遵守相關內部指引。
前日被捕的李予信及梁晃維獲釋後分別指出,有一名被捕人只懂英語,但警方無派員以英語替其錄口供,也無安排翻譯官,令他久候多時。一直在警署外守候的東區區議員裴自立稱,該名外籍男子早於昨日凌晨已見律師,其後一直等翻譯官,至昨午12時幾乎所有被捕人獲釋,他仍未錄口供。東區區議會副主席趙家賢說,據聞外籍男子為持澳籍的東南亞裔人,但不了解他因何事被捕。
區議員指外籍漢久等 警:大量被捕者
警方表示,一名被捕人為持外國護照40歲本地男子,涉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他被帶返北角警署後,已即時安排警員以英語與其溝通及解釋被捕後程序。當時北角警署須處理大量被捕者,而向該名男子錄取口供前亦需要先初步調查,包括前往其住所查證身分證明文件,之後按既定程序安排英語傳譯員協助錄取口供。該男子昨午約2時半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0月下旬報到。
明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