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謹申倡陳在港口供交台助查
【明報專訊】陳同佳表明欲赴台投案,本身是律師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港府可將陳當初回港時向執法部門錄取涉曾在台灣殺人的口供,交給台灣當局。他相信那份口供或有助台灣調查該殺人案,又稱台灣當局已向港府要求提供相關證據逾年,但港府仍遲遲未將證據交給台灣當局。
由於香港及台灣已就此案建立聯繫「窗口」,涂謹申稱陳同佳只要向該窗口聯絡,即可赴台投案,若陳赴台時乘搭台灣的航空公司,台灣執法人員理論上在飛機上已可用手扣鎖住陳同佳,甚至可安排台灣執法人員坐在陳同佳的旁邊。
但因陳同佳涉殺人罪,在台灣可判死刑,涂謹申說,若與本港有司法互助的地區,港府會與對方達成協議,涉案港人自首後不會判死刑,港府才將有關證據交予對方;但香港、台灣無司法互助,港府需自行考量是否仍要守住有關原則,或要求台灣在無協議之下承諾不判陳死刑。
或可讓陳攜證據赴台 有疰珥滅I
涂謹申說,另一做法是將政府的證據交予陳同佳,讓陳乘飛機赴台投案,但不肯定陳會否疰a證據,最壞情G是陳抵台後不承認曾殺人,台方因證據不足而不能入罪。涂強調,由於涉及台灣當地法律,不知哪種處理方法能讓台灣更有效執行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