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惠珠:黎智英案無關言論自由
【明報專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多名高層上周一(10日)被警方以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及串謀欺詐等罪名拘捕,百多名警員到壹傳媒大樓內蒐證。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圖)昨在商台《政經星期六》稱,相關案件不是與言論自由有關,可能是與金錢方面運作有關,黎智英旗下的《蘋果日報》能繼續運作和出版,相關者仍自由地表達對此事的看法。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嬰b同一節目稱,即使是傳媒機構老闆,「無人可以在法網之外」。
曾國嚏G無人可在法網之外
譚惠珠說,港區國安法定立後,牴觸國安法的言行少了,「七勞八傷」的香港平靜了。她希望市民日後謹言慎行,強調不是叫大家做「鵪鶉」,「該講的就講,該做的就做」,但不要去到危害國家安全的地步。她認為,國安法無影響香港言論自由,如果政府做錯可以照樣說,「但不可以做到個勢令政府不能運作、政權要改變」,與朋友做事時不能令外國制裁香港。
她又稱,香港法庭對言論、結社自由在哪些情G下可以限制,案例十分清楚,這些自由不是無限制,而限制要合乎比例。她說,大家合乎比例地表達意見,言論及結社自由與港區國安法實施前無分別。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