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報曾詳列被制裁者資料 政府:不能並論
【明報專訊】美國制裁11名中港官員,並列出各人地址、身分證號碼等個人資料,被制裁的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嬪撋做法「無道德底線」。不過,政府刊憲公告聯合國安理會制裁名單中,亦有列出被制裁者個人資料。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及私隱公署回應稱,有關做法是根據《聯合國制裁條例》公布,以實施制裁。商經局稱與美國做法不能相提並論。
本報翻查商經局網頁,當中有刊憲列出聯合國制裁條例下,受到軍火、財政制裁的名單,被制裁者亦被列出地址、護照及身分證號碼等。人民力量陳志全稱,公開被制裁者的詳細個人資料是國際慣常做法,否則全世界同名者亦可能受牽連。
大狀:制裁需知身分 免混淆同名同姓
法政匯思成員、大律師何旳匡稱,一般而言要制裁特定的人,需知其身分,否則容易因同名同姓而混淆。至於商經局做法會否違反《私隱條例》,他稱條例主要規管不可在收集資料後用於非收集目的之用途;若資料並非在港收集,而香港因應法例要求執行制裁,便不會違例。
商經局回應稱,政府上載制裁名單,目的是令政府、業界知悉,避免參與觸犯聯合國制裁條例的行動。局方稱,聯合國安理會制裁經15個理事國討論、投票,與美國單方面向香港實施的制裁,「完全不能相題(提)並論」,批評美國不合理針對中央及特區政府官員、公開個人資料是毫無理據、荒謬卑劣,予以強烈譴責。
私隱署批美過分披露 稱政府做法妥當
私隱專員公署前日批評美國做法「過度披露和不必要」、「與數據道德期望完全背道而馳」。對於港府做法,公署稱,政府據聯合國制裁條例刊憲公布受安理會制裁名單,實施制裁,履行國際義務,公告是依據香港法例作出,無不妥之處;並稱名單屬憲報一部分,沒有第三方要求移除內容的餘地。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