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受制裁者 金融機構隨時中招 違制裁令可罰巨款 金管局促業界評風險
【明報專訊】美國財政部出手制裁11名中港官員,不僅相關人士在美資產遭凍結,金融機構能否與這批官員做生意也頓成疑問,若繼續提供包括存款、交易、股票、基金及保險服務,隨時可被美國罰巨款。金管局昨促銀行業等持牌人充分評估涉及的法律及商業風險,同時強調業界要公平對待客戶。本報向匯豐及中銀香港查詢是否正就制裁行動查核11名官員有無開戶,以及未來會否向他們提供服務,至截稿前未有回覆。
智庫料中資大行違令會有後果
金管局昨向銀行業等持牌人發指引,指外國政府實施的「單方面制裁舉動」在香港無法律效力。綜合各界意見,制裁涉及各類金融服務,受壓最大的將是本港銀行界,除美資行直接受制裁約束之外,中資行亦「處境尷尬」。
本地智庫思言財雋發言人陳漢輝表示,中資行可以反駁稱自己為中國公司,不受美國法律限制,即使遭美國罰款亦可不理。但他說,像中銀香港(2388)、建行(0939)、交行(3328)等中資大行,基本全數擁有國際業務,難以繞過美國及美元,因而有被處罰空間,相信若大行違反制裁令,不會「沒後果」。
匯控曾遭罰19億美元
今次將11名官員加入制裁名單的,為美國財政部下屬機構、負責制裁行動的外國資產控制辦公室(OFAC)。城市大學MBA課程協理主任陳鳳翔表示,OFAC此前大量制裁行動均是強力針對國際銀行進行,常涉巨額罰金,例如匯控(0005)曾因涉及古巴、蘇丹、伊朗等國交易,於2012年要以3.8億美元與OFAC和解,加上其他美國政府部門的處罰,令當時匯控的累計罰金高達19億美元。
至於OFAC會否向中資行出手罰款,陳鳳翔不直接評論,只稱至今未聞有中資行因此被美處罰。翻查資料,去年美國制裁伊朗,有中國油企續購伊朗石油,因而連帶受美國制裁。
料禁買賣美股 證監:密切注視影響
除銀行存款及交易外,各類投資如股票、基金,均可能受影響。美國財政部原文稱禁止任何「美國人」(U.S. persons)與11名官員交易。陳漢輝解釋,所謂「U.S. persons」含義廣泛,除美國人外,亦代表美國公司、在美國有實質業務的公司,甚至美國人開辦在外地運營的公司等。他說,簡單而言11名受制裁者亦不能買賣美股。香港證監會昨亦表示正密切注視美國制裁措施對中介人運作及投資者利益的影響。
保監局昨發聲明稱,正密切注視美國制裁的反響,敦促業界全盤評估風險。保險業聯會行政總監劉佩玲稱,將尋求法律意見,與監管當局商討處理方法。被問及基金界如何應對,香港投資基金公會行政總裁黃王慈明稱,仍待更多細節才可清楚怎麼做,但她說基金公司收到的訂單一般以「綜合戶口」顯示,不知悉背後的個人客戶,客戶審查工作是由銀行前端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