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助李旺陽拍片 維權人士囚3年半
【明報專訊】內地知名維權人士朱承志(圖)被控尋釁滋事案,昨在蘇州市吳中區法院宣判,朱承志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朱已遭羈押兩年,刑期至2022年1月26日。朱承志當庭表示上訴。
被指散布危害國家假信息
中國公民運動網報道,朱承志被檢方指控自2010年以來通過Twitter及facebook大量散布有損國家形象、嚴重危害國家利益的虛假信息,造成公共秩序的嚴重混亂。在其50,000餘條Twitter帖文中,「直接攻擊我國國家領導人和政治制度的虛假信息達140餘條,累計被轉發710餘次」;在其facebook發布「直接攻擊我國國家領導人和政治制度的虛假信息達50餘條,累計被轉發40餘次」;同時朱承志還被指利用上述社交平台,炒作「建三江事件」、「慶安事件」、「雷洋事件」等。
朱承志1950年出生,湖南邵陽人,多年來因參與維權活動,長期受監控及多次拘押,更因關注當時坐牢逾20年剛出獄的李旺陽並協助李錄製採訪影片受當局打壓。朱2018年4月29日在蘇州被捕,去年8月20日庭審後至昨方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