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上紋施虐女友名字 事主:她送的生日禮物
【明報專訊】現年32歲男子前年經「極速約會」(speed dating)覓得初戀,後來疑因行房及置業問題,聲稱遭39歲女友虐待,包括以風筒吹私處、以滾水淋腿等。女友否認1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4項有意圖傷人罪,案件昨於區域法院續審。男子在盤問下透露,被告提出送生日禮物給他,就是將她的名字及天使圖案紋在他身上。他又稱作為成年男子,結紮是很大打擊。
稱作為成年男子 結紮很大打擊
男事主X繼續在屏風後接受盤問,他稱被告麥凱晴(又名麥嘉雯)前年8月以風筒熱風吹其私處數秒,導致陰莖灼傷。辯方問為何不反抗,X稱被告抓茖鋮p處,令他無法推開風筒,「我都唔知點解佢堅持傷害我」。辯方透露X事後和被告吃晚飯,X解釋當晚的傷口不太明顯,加上已原諒被告,所以與被告結伴吃飯。
辯方提到3天後,X稱被告用滾水淋其大腿、剪刀插胸口等事件。X稱一度擁抱被告,希望阻止她施襲,然而「身體傷痛和精神上的恐慌太大」,他不知如何反應。X稱遭被告連番襲擊後要接受心理輔導,上星期仍要見社工。
控方重提X前年在被告建議下接受結紮手術,X稱作為成年男子,結紮是很大打擊。X作供完畢,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119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