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兩遭警查 飲品店遮「光時」標語拒撕文宣
【明報專訊】《港區國安法》生效後,土瓜灣馬頭圍道一間貼滿文宣的台式飲品店,被警方以展示懷疑違反國安法標語為由,3日內兩度到店舖拍照及登記資料。負責人說,警方離開後,已用貼紙遮蓋文宣上的「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標語,但堅持不撕走文宣,稱「黃店」就是要在不牴觸條例下宣傳。
警:兩接轉介指違法 初步料不涉刑事
警方表示,分別於7月4及6日接獲熱線1823轉介,指馬頭圍道一店舖展示及張貼海報,涉違反《港區國安法》。經調查後未有發現,初步相信事件不涉刑事成分。
涉事飲品店「茶?原點」,貼有「無畏無懼抗爭到底」標語、反國安法及反修例相關海報。負責人文先生說,昨午1時許,約5名便衣警員稱有人報警,指店舖貼有疑違反國安法文宣,要求登記個人及商業登記資料,其間有警員仔細檢查文宣字眼,並以兩張文宣一組拍照。警員事後稱要再調查,有可能拘捕,但未要求移除。
文先生說,港區國安法生效後已兩度有警員稱店舖接報貼有違反國安法到場調查,上次為3日前。他擔心警方日後會再追究,故以貼紙遮蓋「光時」標語,但堅持不移除文宣,「佢就係想拉一間,然後令你全部撕晒」。
負責人:黃店就是要在不違例下宣傳
文先生說,店內多為反國安法文宣,「一句反對政策的標語都要撕?我覺得唔係咁囉」,並認為「驚都要做」,「你睇7月1日上街的人,大家都驚謚捸A但都要做,黃店就係要在不牴觸條例下做宣傳」。
鄰店白紙代文宣 「唔可以硬薄v
與涉事飲品店相隔一條馬路的「肥媽小食店」同被視為「黃店」,昔日店內外均貼滿反修例文宣。港區國安法生效後,店主已移除文宣,改以空白紙張取代。該店透過facebook回覆查詢稱,移走文宣感難受,但認為要改變,「唔可以硬薄v。同被視為「黃店」、位於馬頭角道的「茶渟」店主表示,於港區國安法生效當日已清除店內連儂牆及文宣,認為現時無方法與政權抗衡,加上釋法權不在人民,只能設法自保。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