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批准瑞德西韋治新冠肺炎
【明報專訊】歐洲聯盟執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昨天批准使用抗病毒藥物瑞德西韋(remdesivir,圖)治療新冠肺炎(COVID-19)。
歐盟衛生與食品安全執委凱瑞亞基德斯(Stella Kyriakides)發表聲明表示:「今日批准首個治療2019冠狀病毒疾病的藥物,在對抗這種疾病上邁出重要的一步。」
凱瑞亞基德斯指出:「我們在藥物申請提交後不到一個月內就同意批准,清楚表明歐盟的決心,要在每當有新療法可用之際迅速做出反應。」
至少已有兩項美國主要研究顯示,瑞德西韋可減少染疫患者的住院時間。
美國政府於5月1日批准瑞德西韋的緊急使用,日本、韓國等多個亞洲國家隨後跟進。瑞德西韋原先意在用於治療伊波拉病毒(Ebola)。歐盟藥品管理局(EMA)於上周建議有條件批准瑞德西韋,以治療患有肺炎及需要額外氧氣的12歲以上患者。
歐盟藥品管理局指稱,該單位的評估主要基於美國國家過敏與傳染病研究院(NIAID)贊助的一項研究資料。
這項研究於5月發表在「新英格蘭醫學期刊」(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顯示瑞德西韋注射比安慰劑更能加速染疫患者康復。
平均而言,瑞德西韋能讓染疫患者的住院時間從15天減至1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