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消息:今見港獨旗喊建國會拉人 社交媒體適用 議員質疑是否構成「付諸行動」
【明報專訊】七一遊行前夕,「港區國安法」昨晚11時刊憲生效,據悉警方昨深夜向約300名指揮級警官發出執法指引。警方消息人士稱,倘若今日遊行中有人展示香港獨立旗、俗稱藍白旗的「香港國國旗」,以及印有「香港獨立」或「香港人建國」等字眼相關的旗幟或橫額,以至台獨、疆獨、藏獨的旗幟或橫額(見圖),都會觸犯港區國安法,而在場叫相關口號亦可墮入法網。今日警方執法前會展示一支紫色警告旗,若有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行為,警方會嚴正執法,拘捕前未必會先警告。
新製紫色警告旗 拉人前未必預警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質疑單叫口號或者揮動旗幟,是否已足以構成付諸行動分裂國家或顛覆政權,恐影響市民表達權利。
港區國安法昨早在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晚上刊憲生效,有網民昨午繼續在社交媒體討論港獨,開出「今日,係港獨運動龠}始」為題的帖文,稱獨派組織會在海外和在地下繼續推動香港獨立,又呼籲今日在維園集合。警方消息人士稱,在遊行集會上警方執行港區國安法會主力針對3項行為,包括:一)展示旗幟;二)叫口號;三)是否有人在大台上演說,倘有人同時在行為上及意圖上涉嫌明示或暗示煽動或教唆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都有可能違法。
他舉例,若今日有人在遊行現場展示或揮舞香港獨立旗、俗稱「藍白旗」的香港國國旗,或印有「香港獨立 唯一出路」、「香港人建國」、「香港獨立 民族自強」的旗幟或橫額等,都屬犯法。至於叫相關口號是否違法,消息人士稱在集會叫香港獨立或香港建國相關的口號,達至煽動或教唆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的效果或目的,都可觸犯港區國安法,而有關執法原則在社交媒體發放同類言論,同樣適用。
執法方面,警方會有一支新的紫色旗幟警告現場的人將執行國安法,若發現涉嫌違法者,警員會在現場蒐證及發出警告。消息人士稱,拘捕前未必會發出警告。
涂謹申:深夜出條文 市民未知法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中央官員曾表示,訂立港區國安法旨在令市民知法守法,惟截至昨晚10時、即距生效一小時仍未見法例條文,「叫市民如何知法守法?」他說即使律政司長鄭若驊知悉條例後馬上詮釋,「都已經凌晨」,而警方等部門今日便有可能執法,反問:「要清晨6點起身睇條文?」他形容至昨晚10時前仍未公布條文,反映整個立法程序是「笑話一場」。
明報記者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