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民:中央急為「DQ參選人」提供法律基礎
【明報專訊】新華社早前公布今次全國人大常委會議程中沒有審議「港區國安法」,但昨日開會才公布加入議程。民主派會議召集人、公民黨陳淑莊認為,中央急於立法,是希望提供法律基礎,在立法會選舉可取消參選者的參選資格,又批評沒有根據內地《立法法》,在重大爭議法例立法前舉辦座談會,廣泛吸納意見。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則表示,對今次常委會審議港區國安法不感到突然,不排除今次會議就會通過,「以快打慢」起震懾作用。
據了解,全國政協亦提早在下周舉行常委會,預料亦會有港區國安法的討論。
劉兆佳:緊急事項可一次會議完成
劉兆佳說,不會將港區國安法何時通過與立法會選舉拉上關係,但他認為中央一直想盡快通過,避免有人利用「空窗期」搞政治炒作和動作;又指根據內地《立法法》,緊急的事項可以一次常委會會議就完成。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團團長馬逢國表示,中央做足保密,他對於今次常委會審議國安法並不意外。他又稱中央一直有徵求意見,並無跳過這程序。
公民黨黨魁楊岳橋表示,港區國安法影響香港深遠,但至今仍未有任何細節,只能透過新華社報道了解,批評建制派在未有條文下仍「盲撐」。
根據《立法法》第29條,列入常務委員會會議議程的法律案,一般應當經3次會議審議後再交付表決。但第30條表示,各方面意見比較一致的法律案,可以經兩次常務委員會會議審議後交付表決;調整事項較為單一或者部分修改的法律案,各方面的意見比較一致的,也可以經一次常務委員會會議審議即交付表決。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