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E生遊行藏兩槌撤控 申訟費被拒
【明報專訊】19歲侍應在今年民陣元旦遊行開始前被警方截查,涉藏有兩個槌、防毒面具及3對手套等物品,被控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名,控方昨在東區裁判法院以證據不足為由撤控,但被告申請訟費被拒。被捕後一直保持緘默的被告透露,警方曾「軟硬兼施」迫使他招認。
被告為19歲侍應林子龍,他同時為IVE飛機維修工程的學生。辯方申請訟費時表示,警方在拘捕被告後不足48小時便落案起訴他,但他一直保持緘默,認為警方未有調查清楚,並指出被告當時攜有兩個槌只屬學業需要,事發時遊行亦未正式開始。
控方多次強調,被告當時是在遊行路線內攜有兩個槌,「若只有一個槌,我就可以坐下(不用陳辭)」。主任裁判官錢禮認為被告當時是高度有可疑,因此拒絕其訟費申請。
被捕後緘默 稱警軟硬兼施迫招認
林子龍在庭外憶述,當日被捕後警方曾「軟硬兼施」迫使他招認,有警員曾向他說,「咁做係為你好」,但又有警員說「講兩句我都唔會信你」。被問到有否因案件感到困擾,他表示因控罪較輕,壓力相對小,只是第一次被控感徬徨。
城大生獲撤兩罪 守行為兩年
另外城大女學生黃睿思(18歲)於去年11月11日「大三罷」,與約20名戴口罩的黑衣人在黃大仙沙田坳道集結,試圖堵路癱瘓交通,被警方搜獲槌、煮食油及氣體過濾面罩等物品,被控各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和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昨獲控方撤銷兩罪,裁判官改判她自簽2000元守行為兩年,另需繳300元訟費。
【案件編號:ESCC27/20、KCCC2742/19】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