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前學生會長控集結 7月再訊
【明報專訊】中大前學生會長區倬僖涉於去年10月參與「九龍區大遊行」,與4名男子參與非法集結,並藏有一罐噴漆。5人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共被控非法集結、襲警、阻差辦公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等8罪,均毋須答辯,各獲准以1000至2000元保釋至7月8日再訊。
控方一度申請將涉案兩警匿名,包括一名總督察,遭辯方反對。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決定在下次提訊前以書面方式處理申請。
辯方:警要求被告戴裝備拍照
被告依次為學生謝煒洛(21歲)、學生區倬僖(21歲)、機電工程署主任胡耀生(48歲)、學生梁馨駿(20歲)及學生楊卓穎(20歲)。辯方在庭上稱,區倬僖及梁馨駿被捕後,在警署內被警員要求他們穿戴示威裝備拍照,若控方打算以該輯照片作為證物,會提出爭議。
控罪指出,5被告同被控於去年10月20日在旺角介乎亞皆老街及旺角道之間的塘尾道參與非法集結;首被告另被控一項襲擊警長X罪名,又與第三、第四及第五被告各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名,即小量石頭、磚頭、鉗及行山仗等;次被告則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珧]產罪,即一罐噴漆;第三被告亦被控一項阻差辦公罪,即阻撓總督察Y執行職務。
【案件編號:KCCC559/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