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加旅客強制隔離今生效 違例者可罰75萬元囚半年
下機城市隔離 渥京可安排酒店提供食宿

[2020.03.26] 發表
衛生部長海度周三在眾議院內回應提問。(加新社)

【明報專訊】聯邦衛生部長海度(Patty Hajdu)表示,由周三午夜起,所有從境外返回加拿大的人士,均必須接受14天的強制性隔離,以阻止新冠肺炎蔓延,渥京甚至表示會為一些需在酒店隔離人士提供食宿。新措施對聯邦政府指定的「必要工作人員」除外,而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75萬元及監禁6個月。

海度表示,新措施是按照《隔離法》(Quarantine Act)執行的,並將使那些進入加國的人了解自我隔離的必要性。她指,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anada Border Services Agency,CBSA)會通知所有歸國的加人和永久居民有關新措施,他們需要開始家居隔離,而且被禁止在回家途中停留,若個別人士出現病徵,將被禁止乘搭公共交通到檢疫的地方,但稍後她澄清說,所有返回本國的旅客將被禁止乘搭市內巴士、火車和地鐵,當局會安排車輛將他們送到目的地。

海度稱,至於所有抵達本國4個指定國際機場的旅客,將被要求在所到的城市隔離14天,他們不能在一處能接觸弱勢人群的地方隔離,舉例說,跟長者或免疫系統受損的人士共處,加拿大公眾衛生局(Public Health Agency of Canada)會為他們另覓地方隔離,例如酒店,而該種情況下,當局會為他們提供食宿。

海度強調,衛生官員正跟邊境服務局合作,而工作人員將開始在邊境記錄返國個人的聯繫信息,已跟進和隨訪確保他們遵守隔離規定。她說,政府在確保人們知道事態嚴重,若有人違反隔離令,將會被重罰。其發言人透露,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75萬元,及或監禁6個月。

全國一些省份已經按其自己的緊急規定作出逮捕行動,魁北克市警察上周五逮捕一名新型冠狀病毒檢測陽性但出外散步違反隔離令的女子。斯高沙省給予警方權力,禁止5人以上集會,個人罰款最高1,000元,企業罰款7,500元。

皇家騎警稱,它已在和省、地區醫療機構合作,將在必要時提供協助。騎警發言人福廷(Catherine Fortin)說,那包括評估執法角色和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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