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以較重條例私人控警 盲眼印尼記者律師:無起訴期限
【明報專訊】印尼女記者Veby Mega Indah去年9月採訪反修例運動時,疑遭警員射盲右眼,她其後入稟要求警方交出開槍警員的身分,以向該警員提出私人檢控。事件距今5個多月,網上流傳Veby的私人檢控期限將於周日(29日)屆滿,其代表律師昨日澄清,半年期限只適用於刑責較輕的「肆意或疏忽地發射火器」罪,如果私人檢控以較嚴重的「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射擊」罪,則沒有起訴期限。
代表Veby的律師關朗儀接受本報查詢表示,上一任律師曾考慮以《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的「肆意或疏忽地發射火器,以致對任何人造成損害或危險」,以私人檢控控告涉事警員。該罪要在6個月內起訴,一經定罪可判罰500元或監禁3個月。
關朗儀說,如以較嚴重的罪名作私人檢控,例如《侵害人身罪條例》的「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射擊」,最高可判終身監禁,沒有起訴期限。被問到警方有否確認網上流傳的開槍警資料、將以哪一條罪名提私人檢控,以及去年入稟案進度如何,關朗儀均以保密為由表示不便透露。警方回覆查詢表示,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所以不評論。
另於去年12月,Veby透過韋智達律師行入稟高院,要求警方披露去年9月29日開槍的警員身分。律師韋智達昨向本報表示,Veby在2月4日已撤銷委任韋智達律師行。
【案件編號:HCMP2249/19】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