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禮物要當收入 收港府萬元須在加國報稅
【明報專訊】香港特區政府於2011年時發放6000元予包括已移民加國的香港永久居民,但規定存入申請人香港的銀行戶口,當時加拿大有許多香港移民沒有香港的銀行帳戶,於是加拿大的中國銀行和匯豐銀行就在本地提供辦理開設香港帳戶服務。
今次特區派一萬元港幣,加拿大中國銀行和擢袘行都未就會否再協助加國港人開設香港帳戶一事表態。
本地中國銀行一位職員在回答客戶查詢時說,至今還沒有接到相關的通知,因此今次可能不會提供此種服務。匯豐銀行一間分行的職員回答顧客查詢時則說,消息前一日才發布,時間這麼短,現時很難說會不會有這種服務。
特許會計師梁萬邦則提醒,加拿大的香港人取得這一萬元港幣後,記得要報稅!香港政府不會把這一萬元計入入息,但在加拿大,這筆錢卻是收入。
他強調,「這筆錢是要報稅的,因為你無端端地有了一筆進帳去到你的戶頭,而這筆錢,既不是彩票這樣的橫財,又不是禮物,那就屬於收入。
「如果是彩票的形式,而你又付出了一些代價拿回來,那在加拿大是不用支付入息稅。加拿大所有的收入都要交入息稅。除非是禮物或者彩票,而這兩樣都不符合這次的派錢的性質。」
梁萬邦表示,香港政府不會送禮物,因為加拿大對禮物的定義是,只有雙方有關係的人,而且還付出了一些努力,那才算禮物。而現在申領這筆錢的香港居民,並沒有為此付出什麼,只是因為身分而得到這筆錢,那基本上就算是一個收入,要繳納入息稅。